#MM|舊式商場總係上居下舖 點解逐漸沒落?舊場租金較平容納各種民生有趣店舖 走入石硤尾殘舊商場藏僅存特色店舖 舊年代租書店、卡店建構民生社區|#旅遊止癮 #4K
#MM #旅遊止癮 // 石硤尾殘舊商場藏僅存特色店舖 舊年代租書店、卡店建構民生社區 大家有沒有想過為甚麼有種住宅大廈會連接一個兩至三層高的商場,而通常這種商場都是簡陋、壞冷氣,甚至是電梯都壞了,原來這類型總會出現在「屋企樓下」的舊商場是一種時代正在進步中的產物,今集《旅遊止癮》遊走石硤尾白田購物中心一帶,帶大家解構這種你有走過,但可能不知道從何而來的樓下商場,還請來研究商場的專家,回顧商場的設計歷史。 進步中的商場 以下是Sam在歸納考城學社創辦人何尚衡 (Alfred)後的大概上居下舖的常見商用空間發展: 1940年代以前:有騎樓柱的唐樓或洋樓。通常上居下舖,在東南亞一帶稱為「店屋」(shophouse),在香港常見於二戰前(但是二戰後並沒有即時禁止興建,坊間的二分法是謬誤)。陽臺以騎樓柱建於公用的行人路上,除令樓宇有更多空間可用,還可為路人遮風擋雨。 1950-60年代:二戰後的建築技術改進了,不用騎樓柱也可用懸臂的結構,把陽臺架於行人路上,可遮風擋雨之餘,又使行人路比有騎樓柱的更光猛和寬敞。因二戰後,寫字樓的數量未能應付民間的要求,政府容許商住兩用的建築物。到1956年建築物條例修訂,放寬了樓宇的高度限制,市區多了很多更高、體積更大的新型的商住兩用建築物。在1956年之前其實大部份的平民建築都是唐樓,無論是百貨公司酒樓可能是打通幾個唐樓而形成的空間,1956年之後政府放寬了高度限制引入了大家常聽到的概念就是地積比率衍生了一些大家常見的台或基座在下面的商場的一個型 1960-70年代:斜頂的巨型商住兩用樓宇,到1960年代,政府在建築物條例借鑒紐約,引入地積比率 (plot ratio) 的概念,香港開始有平台式的建築,亦繼續有巨型的商住兩用樓宇。當樓宇愈建愈高,影響街道的採光和通風,「街影法」便起了作用(大家在街見到的斜頂樓宇便是因為受這條例限制)。「街影法」於1987年廢除,而直至1970年代,建築物的部分仍可懸空在公眾行人路上。 1980年代或以後:基座型零售空間,發展商開始摸索如果用盡0至15米地積比,在非住宅用途下興建100%的上蓋面積的設施,又稱「蛋糕樓」,常見於80年代以後。當時因為發展商覺得商場利潤較大就出現很多上面住宅下面連2至3層商場的種類,亦有發展商覺得建成停車場或是租給護老院或是幼稚園、公司等能賺更多錢而作這種非商場的用途。 容納的可能 「我想有不少市民都會覺得新型商場的管理、營運是更加好,他們覺得這些商場是『死場』或者不長進,是因為它沒有隨著時代進步或者演變。」Alfred補充道,很多香港人判別一個商場是否「死場」其實經常會用經濟價值來看這件事。而白田購物中心一帶的商場,就被視為「死場」,因為幾十年前這類商場可能風光過,現在變得不太光鮮的店面或者走進去會嗅到冷氣的霉味,都間接表示它沒有跟隨主流進步升級。「如果你從闊一點角度看,可以容納發生的事情會更大,好像外面主流的商場一樣要經常翻新或者升級的話,它未必符合到附近的社區不同類型的需要,社區需要中醫店或者跌打店。」逛舊商場有時會嗅到舖頭飄過藥材或是跌打酒的味道,而這些是在會控制店面設計擺設甚至是氣味的主流商場所不能體驗到的記憶。 策劃:梁中勝 剪接:陸紹泓 攝影:許先煜、陸紹泓、小輝 監製:陳靜雅 ___ 立即成為 MM Member 啦,每月只需 HKD 40 咋!傳送門: / @mm.millmilk *建議使用電腦或手機瀏覽器登記,因為目前無法經 YouTube APP 登記成為付費會員 ____ MM Website: https://www.mill-milk.com/ MM Instagram: / mm.millmilk MM Facebook: / mm.millmilk ____ CHUCKY|@chuckyching / chuckyching PHOEBE|@phoebe.unprofessional.journey / phoebe.unprofessional.journey ELAINE|@elaine_wow / elaine_wow 京|@phaedruslam / phaedruslam KAREN|@karen__yukiu / karen__yukiu SAM|@midwin_ / midwin_ 阿朗|@mm_longgg / mm_longgg NATALIE |@nataliewwong / nataliewwong APPLE | @apple.hiufung / apple.hiufung